关于举办“全民迎亚运•职工展风采” 2023年绍兴市首届职工运动会游泳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 11:35:50 来源:
各区、县(市)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市直部门(系统)工委(工会)、省直协管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体育文化建设,大力营造百万职工迎亚运的热烈氛围,根据《关于举办绍兴市首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全民迎亚运•职工展风采”2023年绍兴市首届职工运动会游泳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绍兴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中国财贸工会绍兴市委员会
协办单位:绍兴市金融行业工会联合会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30日(时间1天)
地点:绍兴奥体中心游泳馆(越城区洋江西路899号)
三、比赛项目
(一)比赛组别
男子A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
女子A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
男子B组(40周岁及以上,1983年5月31日前出生);
女子B组(40周岁及以上,1983年5月31日前出生);
(二)比赛项目
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400米自由泳。
四、报名办法
1.各区、县(市)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市直部门(系统)工委(工会),省直协管单位工会以一个地区(系统)名义组织代表队参赛。各参赛单位根据比赛项目报名,同一组别每个比赛项目各队限报2人。
2.请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14日17:00时前将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单位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13245843@qq.com,联系人:市财贸工会徐斌;联系电话:85200277。
五、参赛运动员规定
1.参赛运动员的资格以人事隶属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必须是本系统所属单位正式在册职工或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用工人员,并在本单位工作半年以上(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退役时间不满五年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专业运动员指曾经注册或曾代表省、市参加全国性专业比赛的运动员。
3.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1支代表队参赛。参赛时要交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比赛。
4.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暂调借用等不正当手段,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取消该队成绩。
5.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如有异议,可向赛事组委会提出申诉。所有申诉必须在开赛前,由代表队领队签字以书面形式向赛事组委会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有效证明及违规的证据。
6.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安全承诺书,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如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一律不得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因自身身体等方面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由本队(人)自行负责。
六、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各组别均进行一次性决赛(不设预赛),以人工计时成绩决定名次。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组别单项均取前6名,如单项报名不足8人,以三分之二比例取奖,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2.团体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
3.各单项前6名,分别按7、5、4、3、2、1计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4.团体总分名次以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总和多少排列。如总分相同,则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仍相同,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5.团队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主要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
九、有关要求
1.各参赛单位按赛事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信息、资料,由承办单位负责审核。
2.各参赛代表队的运动员应做健康检查,由参赛单位负责组织、审核;参赛运动员对活动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3.各参赛代表队运动员的意外保险、健康体检、往返交通、住宿费等由参赛单位自理。
4.报到时交验运动员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支付宝搜索“个人社保证明打印—浙里办社保证明打印—个人社保证明—验证登录—个人参保证明—查询结果下载”)、人身意外保险单复印件和安全责任承诺书。无上述证明者谢绝参赛。
5.领队会议定于6月下旬召开,届时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比赛规程的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在领队会上商议确定。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
1.2023年绍兴市首届职工运动会游泳比赛报名表;
2.2023年绍兴市首届职工运动会游泳比赛安全责任承诺书。
绍兴市总工会
2023年5月5日